【雅2:11】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,也说不可杀人。你就是不奸淫,却杀人,仍是成了犯律法的。
选择这两条律法来举例说明,并非是随意的,因为它们代表了伦理行为的核心精神:尊重他人。杀人无疑是对他人人格的抹杀,是不尊重受害者。奸淫也类似,因为这表明了当事人将自我欲望的满足重要过自己的伴侣、或孩子、或家庭等。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,它们都是十诫的内容之一。
轻看穷人,教会有些人并不以为然,甚至有的还受当时罗马社会风俗的影响,追求荣誉、地位,对人进行分层以区别对待。他们很多人在自己周边文化的包围下并不觉得这有何不妥,即或有的人觉得不对,却也不认为它的严重性是如犯了杀人、或奸淫的大罪。但因为恨人就是杀人(约壹3:15),违背上帝诫命就等同犯了奸淫(参何1)。因此,轻看穷人,在信仰里并非小事。
其实,轻看任何人都是犯了得罪上帝的大事,无论他是穷人或富人、老人或孩子、健康或残疾、非信徒或其它宗教徒、警察或罪犯、党员或官员等。正如耶稣说,做在祂任何弟兄身上的美善之事,也即是作在祂身上。(参太25:31-46)所以,当谨守古人之言: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。